清晨四点五十五分,有一名摩托车驾驶员,在莱西国道204线摔倒在地,之后被大货车碾压最终身亡,肇事司机居然直接驶离现场句号。这起发生在眼皮底下的惨剧,不但夺走了一条生命,还暴露出部分驾驶员面对事故的侥幸心理是十分可怕,有多可怕句号。
11月19日凌晨4时55分,天尚未全然亮起来,有一名男子骑着二轮的摩托车,沿着国道204线,由北往南行进,不知道是因何缘故,突然间就摔倒在了路上。就在他倒地之后,还没来得及站起身来的那几十秒的时间里,一辆大货车迅速地驶过,径直从他的身上轧了过去。
大货车未曾有丝毫停顿,加快速度驶离了现场,当周围群众察觉到并跑过去查看时,摩托车驾驶员已然当场没了生命体征,凌晨时分的国道上,仅余倒地的摩托车以及一滩血迹,肇事的车辆早就消逝在夜色里了。
交通事故处理科所在的莱西市公安局,于5时许接到报警,民警迅速赶到现场,因事发时间较早,现场目击者不多,民警只能挨家挨户走访周边群众,一点点拼凑事发经过。
民警凭借调取周边众多视频监控,对事发时候包括前后经过的大型车辆逐个展开比对,历经四个小时持续不间断排查,最终锁定了车牌号是鲁YC29××的重型半挂牵引车,上午9点,民警于青岛城阳区一处工地把嫌疑车辆成功查获。
这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被民警于城阳工地找到之际,那时司机高某某仍在工地上正常进行干活,接着民警对该车辆予以仔细查看,从中发现轮胎等地带有明显的血迹,而这些血迹跟事故现场的诸多突出特征呈完全吻合的状貌。
摆在眼前的确凿证据面前,40岁身为莱西人的高某某根本无法进行抵赖,他作出交代声称,那个时候确实有看到道路之上存在倒地的那样一辆摩托车,然而只是由于车速算是比较快的缘故,从旁边轧过去之后没敢停下观看,怀揣着侥幸的那种心理直接选择开走了,他所不知道的情况是,这仅仅这么一走,性质就已然完全发生了改变。
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,倘若出现交通肇事致使他人死亡的情况,一般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但是要是在肇事之后选择逃逸,那么刑期会直接提升到三至七年,但若因故逃跑导致受害人没有办法得到及时的救治进而死亡,其刑期更是从七年开始算起。
处在高某某涉及的这起案件里,受害人那时就已在现场失去生命,然而他做出选择逃逸这种行为仍旧会遭受法律的严惩。当下他因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现正被刑事拘留,等候他的会是法律的审判。这一回逃逸,逃离的并非责任,而是自身的自由。
有不少驾驶员,在发生事故之后,其第一反应并非是去救人,而是想着要跑。他们会觉得,没有人看见,又或者觉得,跑了之后就不会被找到自己。然而当下道路监控,在城乡各处都有分布弥漫,四个小时就能够锁定跑到几百公里之外的车辆,这般侥幸心理纯粹就是自欺欺人。
高某某从莱西赶到城阳,觉着躲进那工地就安然无恙了。哪晓得民警借助视频追踪,早就将他的行驶踪迹探测得明明白白。逃逸不但没法改变已然发生的状况,反倒会令自身的境遇愈发糟糕。
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,正确的举措是马上停车,进而查看人员伤亡的情况。要是有人出现受伤状况,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的电话,与此同时报警并保护现场。绝对不可以因为惧怕承担责任从而选择逃逸,这种行为是最为愚蠢的决定。
民警声称,只要接到关于逃逸案件的报警,便会即刻启动追查机制。当下,侦查手段愈发先进,诸如天网监控、人脸识别以及车辆轨迹追踪等技术手段,致使肇事者毫无藏身之处。“逃过一时,逃不过一世”,这句话在每一起逃逸案件当中都得以印证。
瞧见这儿,或许你会思索,要是自身身为那摔倒的骑摩托车之人,该是何等盼望着肇事的驾车者能够停下脚步去救助他人。如此一来问题便出现了:要是你驾车之际不经意地发生了较为轻微的剐蹭情况,而对方并不在现场,你会抉择处于等待状态还是选择离去呢?欢迎于评论区域讲出你的看法,点赞并进行转发从而能让更多的人目睹这篇内容。